一、成绩合格标准
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内蒙古: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5分。但从2018年开始,内蒙古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不再划定自治区合格线,实行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标准,即由原来的55分调整为60分。
新疆:自治区及兵团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合格标准为50分,南疆四地州(第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十四师昆玉市和塔里木大学)合格标准为4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国家资格证书;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自治区资格证书,在全疆范围内有效;达到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但未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南疆四地州资格证书,在南疆四地州范围内有效。
二、中级考务日程
1、9月17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8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2、10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3、10月20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4、实行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后审的地区,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
5、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8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三、中级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即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三科全部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拿到证书。如考生对自己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有考生就问了,考试成绩单和合格证书一样吗?是不是领取考试成绩单就可以了呢?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单和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不是一回事哦,考试成绩单只是记录了大家的考试分数,并不是证书。根据往年经验,部分地区确实会要求通过考试的考生先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然后再凭此成绩单和相关证明领取证书的。当然,大部分地区是直接办理、发放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的,请广大考生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四、成绩查询前可以先估分
考完了大家最关心的一定还是成绩,想要提前知道心里有底。官方公布成绩查询时间为10月20日前。距离现在还有1个多月时间,小万特为大家准备2种方式提前对答案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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