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5年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如下:
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的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人数较多的市,经省会计考办同意可以设置若干分考点)。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区,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我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我省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
(五)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准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报名方法、值班电话。对不熟悉网络报名或网络报名失败的人员,应给予辅助报名;建议各地设立1个辅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
(六)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
(七)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对考试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我省制订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安排本地区的考务工作日程,严格执行各项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抓好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2015年4月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落实好初级无纸化考试的考点、考场及机位,将《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点)及考试批次统计表》(见附件3)报省会计考办。
(九)2015年7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4)报省会计考办。
(十)省会计考办在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的,将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和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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