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 游 石
考试吧讯 随着股指期货获国务院原则批准,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通知》已下发至部分期货公司,券商的IB业务资格将要重新审定。
根据通知精神,证券公司需要和所控股期货公司联合成立自查行动小组,重新审定IB资格。审定原则以总部为基础,营业部为单位,在总部通过的基础上,营业部报一个、查一个、批一个。并且,证券公司需要根据系统承受能力评估自身业务规模;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必须设定专门部门,证券总部必须配备5名以上的专人主管,营业部至少两人,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中间介绍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建立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人员档案,并报送监管部门;中间介绍业务纳入证监会日常监管体系,将作为对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评分评级标准之一。
据了解,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活动,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证监会于2007年4月发布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至目前主要券商均已获得IB总部资格。但由于股指期货一直未推出,券商与期货公司业务合作主要停留在商品期货小范围内展开,随着目前股指期货获国务院原则批准,监管层也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对券商IB业务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按照原来说法,总部通过IB,下面营业部就全部通过。但现在提出审定IB营业部的说法,就是有资格的券商想报几家,自己定。然后向监管部门申请,监管部门检查,合格的就批准。”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样一来,营业部多的券商,未来几个月压力会非常大,包括做融资融券资格检查,系统上线、测试,3月份前搞完的不会很多。”
海通期货总经理徐凌表示,的确有听说IB重审的事情,全国几千家证券营业部,希望条件成熟的,有客户需要的,可以先做,不要一窝蜂都上。而期货公司这边的主要工作,还是要集中做好风控、结算、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工作。
东证期货总经理党剑表示,新规定IB人员不能做其他业务,实际情况是证券营业部的IB人员也在做证券经纪,这方面存在一定冲突,需要营业部注意调整。针对新规,期货公司会把开户量、客户资金、交易量这些指标,纳入对营业部IB专员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