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将商品分为三类,并让它们接受不同程度的监管。对农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管,对金融商品(利率、外汇、股市指数)进行极为有限的监管,对除金融商品与农业商品之外的所有其他商品(主要是金属与能源商品)基本上不进行任何监管(主要是金属与能源商品)。《商品期货现代化法》对在“电子交易设施”上进行的交易也不做监管。
在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极度宽松的监管下,商品市场和金融创新都有了飞速发展 ,但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2008年随着原油价格暴涨,来自民众与媒体的舆论压力和国会的调查,2008年5月15日美国通过了《农场法案》,使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获得了对曾经被免于监管的期货商品的监管权。
在2009年6月底,在基本供求关系变化不大情况下,石油价格涨到73美元,CFTC准备加强对能源市场的监管的事件很快将石油期货价格压到60美元。可见能源价格与立法监管关系密切。
在对石油的需求上,美国与中国有着共同利益,石油价格的暴涨会直接抬高进口物价指数,进而拉动美国PPI和CPI,引发通胀压力,影响美国经济复苏,因此在目前经济衰退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下,美国最担心就是石油价格由于投机因素产生暴涨,从而引起滞涨。
目前CFTC正考虑是否采取措施限制原油期货投机行为,将在今年7月和8月召开一系列听证会,讨论CFTC是否应为所有供应有限的商品设立持仓上限,尤其是能源产品。CFTC还公布,将会刊登对冲基金及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有关石油等商品的交易金额数字。CFTC目前每周刊发的持仓数据中,能源金属交易中对冲头寸和指数基金基本头寸并不披露。
但是CFTC的目标将遭到来自于大银行和华尔街的强烈反对。因为这些银行和公司或者亲自操刀参与商品市场的大宗买卖,或者干脆斥巨资成立基金通过投机于商品市场而牟取暴利。比如最著名的高盛2009年第二季度主要利润来自于固定收益商品部的68亿美元,远高于股票部门的32亿美元。
如果CFTC的监管政策最终能够实现,虽然不能完全决定商品价格的趋势,但加强了对投机力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