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与规范
一、旧中国期货市场
中国第一家交易所——1918年夏天,北平证券交易所。
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
“民十信交风潮”(民十是指民国10年,即1921年)——1921年11月,有88家交易所停业,法国领事署颁布“交易所取缔规则”21条。
二、新中国期货市场
中国第一家商品期货市场——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是我国第一家商品期货市场。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并于1992年1月18日正式开业。1992年5月28日,上海金属交易所开业。
中国第一家期货经纪公司——1992年9月,广东万通期货经济公司。
1992年底,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开业。
三、期货市场的清理整顿
(一)监管架构的确立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期货领域的犯罪纳入刑法中。
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宣告成立,是期货市场自己的自律组织,同时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系的形成。
2007年3月16日颁布,4月15日起施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二)期货交易所的清理整顿
1993年11月4日,国务院开始第一次清理整顿工作。最终在1995年由中国证监会批准了15家试点交易所。
1998年国务院开始第二次清理整顿工作,15家交易所被压缩合并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3家试点期货交易所。
(三)期货公司的清理整顿
1999年要求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人民币。
(四)违规事件的处理
1995年2月发生了国债期货“327”事件,同年5月又发生了“319”事件,1995年5月暂停了国债期货交易。
四、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
我国期货市场十多年来,经过1993年和1998年以来的两次清理整顿,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
(一)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做出了进一步阐述和部署,成为“指导期货市场发展的纲领”。
(二)规范发展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2007年3月16日,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指导性的最高法规),并于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在新条例中期货公司被定位为金融企业。
(三)期货交易量呈现恢复性增长并连创新高
2004年全国期货交易金额达到14.69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006年全国期货交易金额已突破20万亿元。
(四)新品种恢复上市
2006年底,全球首个PTA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
2007年3月26日,锌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
(五)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有效降低保证金被挪用风险
2006年5月18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该监控中心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机构,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出资兴建,是非盈利性公司制法人。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推出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该交易所是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06年10月30日启动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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