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
学习目的与要求:
对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掌握各组成部分的功能。
学习重点:
期货交易所的性质及职能;会员制、公司制的具体内容与比较;结算机构的功能与作用;期货经纪公司的性质;期货投机者的重要作用;期货市场相关服务机构的职能。
期货市场的结构或组成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投资者、核心服务层、相关服务机构和监管机构。
投资者——是指所有交易者的集合,是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整个市场所服务的对象。
核心服务层——由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和期货经纪机构组成,是直接为交易者进行交易、结算服务的机构。
相关服务机构——是指为期货交易提供间接服务的服务机构,如交割仓库、结算银行、信息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监管机构——是指政府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而专设的部门以及期货行业协会。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经纪结构,期货投资者,期货监管机构,期货相关服务机构。
1、提供集中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所。
2、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机构。
3、提供代理交易服务的期货经纪公司。
4、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
5、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机构
6、相关服务机构
第一节 期货交易所
一、定义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是一种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交易服务组织,自身并不参与交易活动,不参与期货价格的形成,也不拥有合约标的商品,只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
设立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
我国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有4家,分别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指交易盈利),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设立条件
首先,交易所所在地为经济、金融中心城市
其次,交易所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如优质的物业、高效的计算机系统、先进的通讯设备等)
再次,交易所应具备各种优质软件(包括大批高素质的期货专门人才,完善的交易规则等)。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三、职能
(一)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并实施业务规则
(三)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四)组织和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
(五)监控市场风险(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
(六)保证合约履行
(七)发布市场信息
(八)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九)监管指定交割仓库
四、组织形式
一般分为会员制和公司制
期交所的领导机构人选任免: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交所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期交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一)会员制
会员制: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交易所是会员制法人,以全额注册资本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由其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会员制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非盈利性的会员制法人。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期货交易所都实行会员制,我国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3家期货交易所也实行会员制。
1、会员构成
我国:不允许自然人成为会员,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才能成为会员。
2、会员资格
会员在进场交易或代理客户交易之前必须取得会员资格。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资格获得方式有多种,主要是:以创办发起人身份加入;接受转让;依据交易所规则加入;市价购买加入。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材P55-56)
4、机构设置——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和业务管理部门
(1)会员大会。按照国际惯例,会员大会由期货交易所的全体会员组成,作为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就期货交易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按照国际惯例,理事会由交易所全体会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由理事会选举和任免。
理事会中还有若干名政府管理部门委任的非会员理事。(因此,理事会中不全是交易所会员)
理事会负责召集会员大会。
(3)专业委员会
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入会申请,并调查其真实性及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个人品质和商业信誉。
交易规则委员会——负责起草交易规则,并按理事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交易行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员的市场交易行为,使会员的交易行为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还要符合交易所内部有关交易规则和纪律要求,以保证期货交易正常进行。
合约规范委员会——负责审查现有合约并向理事会提出有关合约修改的意见。
新品种委员会——负责对本交易所发展有前途的新品种期货合约及其可行性进行研究。
业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与交易活动有关的问题。
仲裁委员会——负责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以及交易所内部纠纷及申诉。
5、业务管理部门及其职能(总经理的职权见 课本 P58)
(二)公司制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以营利为目的,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盈利来自从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中收取的各种费用。
英国以及英联邦国家的期货交易所一般都是公司制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分别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五家股东各出资1亿元组成。
1、主要特点
(1)对场内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2)交易所在交易中完全中立,其人员也不得参与交易。
(3)注重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经营效率。
(4)成本观念强,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加大市场投资建设力度。
(5)收取的交易费用较多,使交易商负担较大。
2、机构设置:一般采用公司管理制,入场交易的交易商的股东、高级职员或雇员不能成为交易所的高级职员。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2)董事会——公司制交易所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负责聘任或解聘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即,经理有提名权)
(3)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负责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4)监事会——股份公司设置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同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一样,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也设有一些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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