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实施细则
钢材期货即将登陆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同意上期所上市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批复。昨日,上期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的修订案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批复》、上期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案)见第五版、第六版)
与之前公布的合约征求意见稿相比,钢材期货合约基本没有变化。两个获批上市品种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均为每手10吨,每日最大波动幅度限制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易手续费为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0吨,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交割。
从合约标的选择来看,螺纹钢合约标准品设计为?椎16mm、?椎18mm、?椎20mm、?椎22mm、?椎25mm的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螺纹钢(俗称Ⅲ级钢),替代品为?椎16mm、?椎18mm、?椎20mm、?椎22mm、?椎25mm的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335或HRBF335牌号的螺纹钢(俗称Ⅱ级钢),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长度为9米或12米定尺。线材合约标准品设计为HPB235牌号的?椎8mm线材,质量符合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要求;替代品为HPB235牌号的?椎6.5mm线材,质量符合 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要求。
上期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所在考虑标准合约标的设计时,不仅参考了目前现货市场流通情况,也考虑到未来产业发展远景和交易所引导产业升级和服务国民经济的责任,使合约更符合钢材市场发展方向。
例如,合约HRB400牌号的螺纹钢的屈服强度高于HRB335牌号的螺纹钢,在建筑中达到同等强度要求用HRB400牌号比用HRB335牌号更能节约钢材的用量,因此合约以符合国标的Ⅲ级钢为标准品,以符合国标的Ⅱ级钢为替代品。对线材而言,产量与流通量最多的是?椎6.5mm与?椎8mm建筑用线材,两种规格价格相同,二者产量占总量的60%以上。但目前 ?椎8mm产量比例逐渐上升,?椎6.5mm产量比例逐渐下降,且在于2008年9月1日实行的新标准中?椎8mm被推荐为公称直径之一,而?椎6.5mm仅被认为是过渡性产品。考虑到二者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将标准品设计为HPB235牌号的?椎8mm的线材产品,将HPB235牌号的?椎6.5mm的产品作为替代交割品。
交割方面,根据规定,钢材期货每一标准仓单的标的,应当是由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同时组成每一仓单标的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两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每一标准仓单的标的,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其交割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仓单应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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