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期权
第一节 期权概述
一、期权的产生和发展
1. 1973 年4 月26 日,一个以股票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简称CBOE)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的期权市场的诞生。
2. 1973 年7 月,费希尔·布莱克(Fisher Black)和迈伦·斯克尔斯(Myron Scholes)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期权的定价与公司负债》经典论文中,推导出了以不分红股票作为标的物的欧式看涨期权定价公式;同年,罗伯特·墨顿(Robert Merton)的文章给出了支付红利的股票期权的定价公式。不久,德克萨斯仪器公司推出装有期权价值程序的计算器。
3. 1970’s 末,伦敦证券交易所开辟了LTOM (London Traded Options Market),荷兰成立了ROE (European Option Exchange),1982 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美国长期国债期货期权合约,标志着金融期货期权的诞生。
4. 任何金融产品都能分解成若干期权组合,通过期权的组合可构建任意一种金融产品。
二、期权的含义、特点和分类
1. 含义:期权(Options),也称为选择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权利。期权的买方在买入期权后便取得了选择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既可行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也可放弃行权;当买方选择行权时,卖方必须履约。
2. 最大特点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收益和风险不对等,表现在:权利不对等;义务不对等;收益和风险不对等;保证金缴纳情况不同(卖方面临较大风险,因而必须缴纳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3. 期权分类:
(1) 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场内期权也称为交易所期权,是指由交易所设计并在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标准化期权。场内期权采用标准化和集中交易,再加上结算机构提供了交易双方可靠的履约保证,有利于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场外期权(Over-the-Counter-Options,OTC Options)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交易的非标准化的期权,也称为店头期权或柜台期权。与场内期权相比,场外期权的特点:合约非标准化;交易品种多样、形式灵活、规模巨大;交易对手机构化;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大。
(2) 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根据期权合约标的物的不同分类】。现货期权又分为金融现货期权和商品现货期权。
(3) 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按照买方执行期权时拥有的买卖标的物权利的不同分类】。看涨期权(Call Options)又称为买入期权或认购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或待定时间,按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看跌期权(Put Options)又称为卖出期权或认沽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卖出的义务。
(4) 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按照买方执行期权时对行权时间规定的不同分类】。美式期权(American Options)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有效期内的任何交易日都可以行使权利的期权。欧式期权(European Options)是指期权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时行使权利的期权。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没有地域上的区别。
三、期权合约
场外期权合约没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场内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类似,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除期权价格外,其他期权相关条款均应在期权合约中列明,包括:
1. 执行价格(Exercise Price),也称为履约价格、敲定价格、行权价格,是指期权买方行使权力时,买卖双方交割标的物所依据的价格。
2. 执行价格间距(Strike Price Intervals),是指相邻两个执行价格的差。通常执行价格的间距与合约距到期日的时间长短有关,距到期日越近的期权合约,其执行价格的间距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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