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两公司恢复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09]1号。告知书显示,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自2008年11月19日起,对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暂停金融期货交易结算相关业务,暂停受理、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08]30号)。鉴于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河南证监局验收合格,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自2009年3月16日起解除对该公司的上述监管措施。
此前,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自2008年9月1日起,对中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了暂停金融期货全面结算相关业务,暂停受理、批准新增业务或者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08]29号)。鉴于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经北京证监局验收合格,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自2008年12月22日起解除对该公司的上述监管措施。
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实施细则
钢材期货即将登陆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同意上期所上市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批复。昨日,上期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的修订案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批复》、上期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案)见第五版、第六版)
与之前公布的合约征求意见稿相比,钢材期货合约基本没有变化。两个获批上市品种螺纹钢和线材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均为每手10吨,每日最大波动幅度限制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交易手续费为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0吨,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交割。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