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第五节 期货投资者
一、期货投资者的分类
1、进入期货市场目的不同:
套期保值者:转移价格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者、金融期货的套期保值者。
投机者:预测商品价格的未来走势,甘愿利用自己的资金去冒险,买卖合约,从价格波动中获取收益的个人或者企业。
2、自然人法人划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1)一般法人客户:
(2)特殊单位客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QFII
二、期货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
1、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又称避险基金,最初是规避和化解转移证券投资风险,现在是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一种集合投资。美国的对冲基金以有限合伙制为主——一般合伙人管理,有限合伙人出资。
共同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者区别:
(1)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在美国联邦投资法下注册,而共同基金则受到监管条约的限制;
(2)共同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资金不能投资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可以。共同基金可以以套期保值身份参与期货交易。
2、商品投资基金
一些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CTA)进行期货和期权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受投资收益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与共同基金在集合投资方面存在共同之处,明显差异是商品基金专注于投资期货和期权合约。
(1)商品基金经理(CPO):主要管理人,基金设计和运行决策者,选择基金发行方式等
(2)商品交易顾问(CTA):向他人提供买卖期货期权合约知道或建议,或以客户名义进行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CTA受雇于CPO。
(3)交易经理(TM):挑选CTA,监事交易活动,控制风险;
(4)期货佣金商(FCM):与我国期货公司类似,为CTA进入各交易所提供途径,负责执行CTA发出的交易指令,管理期货头寸的保证金。许多FCM同时也是CPO或TM。
(5)托管人。
商品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分:
(1)商品基金的投资领域小得多,投资对象主要在交易所的期货和期权,不涉及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
(2) 组织形式上商品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风险相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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