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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并在征求部分会员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对股指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界定标准、报备流程及监管措施作出规定。(以下简称《报备指引》)《报备指引》于2011年3月14日起实施。
《报备指引》明确了实际控制的定义,即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此基础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报备指引》从代理、投资、亲属、交叉任职、协议等关系角度,对实际控制关系进行了界定,列举了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八种情形。
《报备指引》明确了客户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义务,对新老客户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客户实际控制关系变更的报备等情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并明确了未报备责任及监管措施。
此外,《报备指引》对会员管理客户报备的义务及相关责任作出规定。
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报备指引》是交易所业务规则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细化了监管标准,完善了监管业务规则体系,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所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制度化程度。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有利于防范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三公”原则与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中金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加强对会员的指导,确保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制度落到实处。同时,中金所将继续维持强势监管态势,努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干净的股指期货市场。(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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