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上市以来,在远期非主力合约上曾出现了几次价格波动异常的情形。按理说,在去年10月四大交易所发布《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以来,投资者应该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表现形态、认定标准及监管措施等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谁还会故意“冒犯”并导致合约价格的异常波动呢?
事实上,导致期货市场非主力合约价格异常波动情形的原因,归咎于部分投资者对市价指令使用的不慎所致。
投资者对市价指令的不慎使用,不仅导致自身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造成了非主力合约价格的异常波动,由此也敲响了我们对投资者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的警钟。
两大原因导致市价指令使用不慎
我们认为,导致投资者对市价指令使用不慎的原因主要来两方面:
一是投资者对非主力合约的流动性状况和在非主力合约上使用市价指令进行交易的潜在后果认识不足。
二是部分投资者对市价指令的交易规则还不够熟悉而导致错单,一些进行系统定制的专业投资者也可能对规则理解不够。
不同市价指令操作的对比
现实当中,全面熟悉各个期交所交易规则和品种状况的期货投资者并不多。我们在客户服务过程中,常能发现一些投资者的所谓错单往往就是由于从事不熟悉品种的交易,或是改换使用了新的交易系统还不熟悉和适应操作功能所致,其中就包括投资者对不同交易所市价指令的了解和掌握不够的情况。
在交易层面,不同交易所对市价指令的定义是存在差异的。比方说对市价的理解上,操作中金所、郑商所品种,是指没有标明具体价位,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大商所则是指以委托方向的停板价格参与交易的指令。买,即涨停板价为委托价;卖,即跌停板价作为委托价。上海期交所没有专门的市价系统,场内和远程交易都没有市价指令的操作键。
对下单手数的方面,中金所规定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分别为100手和50手;郑商所规定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分别为1000手和200手;大商所规定玉米(2338,-17.00,-0.72%)为2000手,焦炭为5000手,而其他品种大多为1000手。
在市价指令的操作上面,不同交易系统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必须仔细了解自己所用系统的操作说明。如采用上期技术、易盛等系统时,“0”号键代表市价指令,而网上交易方式中则是通过“*”号键执行。若是采用彭博闪电手从事程序化交易,采用“0”键执行,同时系统默认以“买1价卖1价”顺序进行报单。操作上海期交所品种时,若选择点击“市价”或“*”号键,实际上就是“模拟”市价指令,系统将默认以停板价格报单。
显然,不同交易所品种以及不同交易系统,在市价指令的操作上存在一些差异。这需要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之前,学习了解操作系统的各项特点,充分了解在非主力合约是采用市价指令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避免对市价指令的不慎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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