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融细则或下月修改:延长期限
以两融为主的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正在如火如荼进展之中。记者获悉,行业普遍存在6个月后展期、客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的维持担保比例下调等问题。不过,上述问题有望在即将修订的交易细则中有效突破。一家券商信用交易部负责人称,交易所近期正在持续推动两融实施细则的修改,并向券商下发“问题清单”以反复论证修改内容。预计修订版实施细则有望在本轮现场检查结束后正式发布。
行业普遍存问题
月初以来,由证监局、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单位联手对四大融资类业务—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报价回购等业务进行现场检查。目前,宏源、国信、华泰等多家证券公司已经完成核查工作。
据了解,上述融资类业务集中在6个月到期后继续展期、低于担保比例且未追加担保物的个股未及时平仓、客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的维持担保比例过低、6个月开户时间缩短、质押式回购利率严重打折等诸多问题。
据现行两融交易实施细则,券商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修改稿持续推进中
“监管层也非常关注到期后顺延的现象,目前尚未有处罚结论。但实际上,展期是行业,尤其是大型券商共同面临的普遍问题。”上述两融总经理指出,近期交易所正在持续推进并反复论证两融实施细则的修订内容。
据悉,交易所日前已向部分券商下发“问题清单”,列明证券公司反馈的修改意见,并多次征求券商意见。除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以外,客户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的维持担保比例也有望从300%下调;卖券还款等细则条款均有望得以松绑。
一名接近监管层的资深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业务规则的修订相对简单,只需要交易所修改其交易实施细则,在报送证监会审批后就能正式发布,而不需要证监会再去修改业务管理办法。预计在本轮集中检查完成后,修订版实施细则将正式面世,大概是在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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