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棕榈油新国标规定,使相关规则更贴近现货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20日发出通知,对棕榈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自P1303合约开始施行。
据了解,2009年10月棕榈油新国标实施以来,棕榈油现货贸易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棕榈油期货交割品核心指标之一酸值等指标与现货市场实际需求间存在一定差异,为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大商所早在2009年底就开始进行现货市场走访和调研,形成了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方案,于2010年11月8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广为征求期货公司和投资者意见。在充分调研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对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进行了修改。
此次棕榈油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修改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新国标的变化对涉及质量要求和检验两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在质量要求部分,增加了脂肪酸组成指标,维持现行检验费用标准不变;对相对密度、不溶性杂质等各类指标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在检验部分,完善了检验规则,并给出具体说明;二是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对涉及到的酸值和标签两个内容进行了完善:在酸值部分,将酸值入库标准由原来的0.20放宽到0.23,将处于商业流通环节中超过原国标食用油规定,但在市场中占据主要份额且为市场普遍接受的部分24度棕榈油,以不违背新国标规定的方式纳入可供交割范围内,规定替代品贴水为15元/吨,并对交割品标识进行规定;标签部分则充分考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暂不对标签进行要求,但在仓单生成、入出库登记等阶段对此进行规范,并将及时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现货市场人士表示,本次修改适应了现货市场实际变化情况,有利于企业更大程度地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期货研究人士则认为,此次修改使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更加贴近现货市场,扩大了可交割范围,将极大地增强期货市场对现货企业和专业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从而有助于期货市场更好发挥经济功能、服务产业。
大商所有关人士表示,本次修改使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及交割细则与新国标和现货市场新情况相适应,更有利于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更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近几年来,交易所上市的一些品种现货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大商所也加大了市场跟踪研究力度,以适时完善合约规则、维护好已上市品种,做深、做精、做细现有品种,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增强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此次棕榈油质量标准和交割细则的修改即是交易所市场机制完善工作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