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属于正常的供求型价格波动
访中国人民大学流通研究中心主任马龙龙
记者:您怎么看近期的农产品涨价?属正常范围还是涨过了头?
马龙龙: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流通研究中心对主要用于食用的农副消费品市场的监测,排除2009年价格走低基数效应的干扰,201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只能算是呈现稳中偏强的走势特征。从市场总体表现看,大宗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足,粮食价格温和上涨,牛羊肉、禽蛋价格总体平稳,生猪价格持续低迷,蔬菜价格在经历了大幅上涨之后已开始呈现供给推动型回落,只有大蒜、绿豆等小部分农产品在游资炒作助推下出现大幅价格拉升。
从整体上看,本轮农副产品的价格上涨属于比较正常的供求型价格波动;少数涨幅较大品种在一定范围内放大了原本温和的价格波动,加上媒体报道的放大效应,引起了比较强烈的社会反响,但眼球效应和对消费心理预期的影响大于实际经济冲击。
记者:对于大蒜、绿豆等一小部分上涨幅度过大的农产品,除了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是否还要考虑更多的对策?
马龙龙:经历了这轮供求引致、炒作加剧的农产品价格波动之后,除了继续强化市场调控举措之外,政府应当加强对游资的监控力度和对舆论的正确引导,尤其要重点监控打着投资“三农”幌子进行农产品炒作的资金,充分利用调控部门掌控的全面行业和市场信息,发布权威信息,稳定消费心理预期,并针对农业生产的周期波动和自然灾害引发的减产进行专项储备和市场调剂。
针对股市楼市抽离资金转而炒作部分农产品导致价格异动的新情况,除了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之外,要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给民间资本更多的保值增值出路。
记者:农产品价格一头连着农民增收,一头连着居民日常生活,对如何合理调控,您有什么样的政策建议?
马龙龙:农产品价格的适度温和上涨符合我国从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角度调控价格的战略取向。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在逐年扩大,农产品价格的适度上调,是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有效调控手段。对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农产品价格上涨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但不能因此而“因小失大”强行推进价格管控,可以通过建立并完善与物价相联动的补贴机制,适时适度提高低保、最低工资等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
当然,围绕“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原则对农产品市场进行持续调控也是必要的。对粮食等基础性农产品,继续完善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对大豆和油料等贸易依存度高的农产品,继续实行更加灵活的临时收储政策,探索直接补贴农民的办法;对棉花等“两头在外”的农产品,可通过进口管理、储备调节等措施保持市价相对稳定;对蔬菜、水果、禽蛋等鲜活、速生农产品,应依据产品特性探索灵活有效的价格干预政策,如储备调节、预案管理、进口调剂、冷链物流等,并可考虑建立市场调节基金,平抑这类市场经常出现的暂时性价格波动;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正确认识农产品价格上涨与CPI的关系,防止社会出现预期性农产品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