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
乙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考试吧雄鹰网校(以下简称乙方)开展针对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网络辅导,并开设《VIP协议班》,考生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的证券从业考试中(科目)_____辅导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VIP协议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考点梳理、教材精讲班、冲刺直播密训、内部资料班等课程学习;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第二期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
4.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第二期免费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尊重乙方的版权,不得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盗版课件从事非法牟利活动;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VIP协议班》培训费用;
2.甲方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课程一旦开通,将无法退换课程;
3.甲方根据乙方《VIP协议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4.甲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VIP协议班》的后续保障服务,则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正确、真实、一致的个人信息及考试成绩,提供虚假的、涂改的、与签署协议时不一致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保障服务。
5.甲方须在乙方规定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办理第二期免费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 第二期免费重学保过条款
1.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 |
单科分数区间 |
第二期免费重学 |
0(不含本数)—60分(不含本数) |
不予免费重学 |
0分或60分(含本数)—100分(含本数) |
2.不予免费重学的情形
2.1在乙方网站注册、购买本课程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个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在签署协议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信息及提供的信息与注册用户名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
2.3甲方在申请免费重学时提供的协议传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信息不一致,姓名不一致的;
2.4在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或与他人共用账号的;
2.5课堂累计学习次数少于所有班别课程总讲数90%的;
2.6没有参加考试的,或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的;
2.7当年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
2.8不符合免费重学分数要求的;
2.9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期间内申请办理手续的;
2.10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身份证、考试当年成绩单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且没有致电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的;
2.11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的。
(注明: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则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3.0第二期免费重学:
如甲方系统完整地学习课程后,在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中成绩仍不合格,且成绩在重学规定范围内,乙方按照协议给甲方办理第二期免费重学,则开通相应科目的全部课程。
四、办理第二期免费重学程序
甲方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将身份证、成绩单以扫描、拍照或者是截图等形式发送到kefu@exam8.com,邮件标题:办理重读,邮件正文:用户名、手机号、办理重读,且必须电话确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生效,请甲方在汇款开通《VIP协议班》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传真至本网校(传真号码:010-62192699);
2.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3.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帐、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本协议作为参加《VIP协议班》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 2017年 月 日签署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7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甲 方: 网校用户名: |
乙 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费方式: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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