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 复习资料 >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 正文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精华汇总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于10月23日举行,考试吧整理“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精华”供广大考生冲刺使用。
第 1 页:第一、二章
第 2 页:第三章
第 4 页:第四章
第 9 页:第六章
第 11 页:第七章
第 19 页:第八章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关于证券犯罪或与证券有关的主要规定有: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六十条)。

  2.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4.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5.非法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这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九条)。

  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八十条)。

  7.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八十一条)。

  8.操纵证券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八十二条)。

  9.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10.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二、行政法规

  (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包括总则、设立与变更、组织机构、业务规则与风险控制、客户资产的保护、监督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包括总则,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清算和重整,监督协调、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处置条例》规定了5种主要风险处置措施: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处置条例》的指导思想是:总结近年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好的措施和成功经验,立足现实需要,同时考虑将来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巩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成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制定《处置条例》的基本原则是:

  (1)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交易正常运行,促进证券业健康发展;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3)细化、落实《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完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4)严肃市场法纪,惩处违法违规的证券公司和责任人。

  2.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具体措施。《处置条例》规定了5种主要的风险处置措施: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和撤销。

  (1)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是自我整改的一种处置措施。当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时,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停止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进行整顿。

  (2)托管、接管。托管、接管是无自我整改能力,需要借助外力进行整顿的一种处置措施。当证券公司治理混乱、管理失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且不能自行弥补,或者在证券交易结算中多次发生交收违约、交收违约数额较大,或者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发生重大财务危机时,中国证监会按规定程序选择专业机构成立托管组,对其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

  务进行托管;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按规定程序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接管组,接管该证券公司。

  (3)行政重组。行政重组是出现重大风险,但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方面予以支持,有可行的重组计划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行政重组。在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过程中,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重组。行政重组申请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撤销。撤销是对经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行政重组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正常经营条件的证券公司采取的市场退出措施。证券公司违法经营特别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要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中国证监会可以直接撤销该证券公司。

 << 上一页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 下一页  >> 
美好明天
在线课程
主讲老师 必会考点
精讲班
课程时长:25h/科
学习目标:精讲必考点,夯实基础
·根据最新教材,全面梳理知识体系,构建知识框架;
·精讲必考知识点,打牢基础,细化得分要点。
专项
提升班
课程时长:3h/科
学习目标:专项归纳整合,集中突破
·根据考试特点及高频难点、失分点,进行专项训练;
·对计算题、法律题等进行专项归纳整合,集中突破,高效提升。
考点
串联班
课程时长:3小时/科
学习目标:高频考点强化,考前串联速提升
·浓缩高频考点进行二轮精讲,考前点题,巩固提升;
·考前圈书划点,掌握必会、必考、必拿分点!
内部
资料班
课程时长:6小时/科
学习目标:感受考试氛围,系统测试备考效果
·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名师经验相结合,编写3套内部模拟卷,系统测试备考效果;
·搭配全套卷名师精讲解析视频,高效查漏补缺!
报名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课时安排 25小时 3小时 3小时 6小时
法律法规 刘铁 报名
金融市场 杜熹芠 报名
在线课程
2022年全程班
适合学员 ·初次报考、零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
·需要全程学习,全面、系统梳理考点的考生
·需要快速提升,高效备考争取一次通过的考生
在线课程
2022年全程班
适合学员 ·初次报考、零基础或基础薄弱的考生
·需要全程学习,全面、系统梳理考点的考生
·需要快速提升,高效备考争取一次通过的考生
课程内容 夯实基础阶段
必会考点精讲班
课程时长:25小时/科
学习目标:精讲必考点,夯实基础
·根据最新教材,全面梳理知识体系,构建知识框架;
·精讲必考知识点,打牢基础,细化得分要点。
难点突破阶段
专项提升班
课程时长:3小时/科
学习目标:专项归纳整合,集中突破
·根据考试特点及高频难点、失分点,进行专项训练;
·对计算题、法律题等进行专项归纳整合,集中突破,高效提升。
终极抢分阶段
考点串联班
课程时长:3小时/科
学习目标:高频考点强化,考前串联速提升
·浓缩高频考点进行二轮精讲,考前点题,巩固提升;
·考前圈书划点,掌握必会、必考、必拿分点!
内部资料班
课程时长:6小时/科
学习目标:感受考试氛围,系统测试备考效果
·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名师经验相结合,编写3套内部模拟卷,系统测试备考效果;
·搭配全套卷名师精讲解析视频,高效查漏补缺!
VIP美题·智能刷题 ★★★
三星题库
每日一练
真题题库
模拟题库
★★★★
四星题库
教材同步
真题视频解析
★★★★★
五星题库
高频常考
大数据易错
做题辅助功能
练题工具
VIP配套资料 电子资料 课程讲义
VIP旗舰服务 私人订制服务 学籍档案
PMAR学习规划
大数据学习报告
学习进度统计
官网查分服务
VIP勋章
节点严控 考试倒计时提醒
VIP直播日历
上课提醒
便捷系统 课程视频、音频、讲义下载
手机/平板/电脑 多平台听课
无限次离线回放
课程有效期 12个月
增值服务
赠送2021年全部课程
套餐价格 全科:299 单科:298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共计1036课时
讲义已上传
117483人在学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共计2801课时
讲义已上传
22668人在学
金融市场概述
共计1005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956人在学
全球金融市场
共计8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5590人在学
证券投资者
共计57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79312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版权声明:如果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关注证券从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证券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