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历史考生还须提交上年度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请主动告知报名点自己是历史考生,以便合并成绩;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之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社区医生按规定提前一年报考的,须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工作的有效证明。
7.根据《关于做好2005年度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05〕83号)文件精神,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高教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省教育厅2003年9月、2004年5月公布)计划内招收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收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管理部门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五、打印确认单
报名点审核完考生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需在报名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打印确认单由各考生签名后统一保管备查。
六、其他
1.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考生经现场确认后,按照报名点《交款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后,报名有效。
2.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2007年每门专业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考试、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其中除专业代码在026-083之间的专业“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为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外,其余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机考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