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育新闻
英语学习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留 言 板
考试论坛
考试博客
网络课程
学历类
考研入学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法律硕士
MBA/MPA
中 科 院
外语类
四 六 级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GRE
GMAT
托福
雅思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报 检 员
外 销 员
司法考试
导游考试
教师资格
会计类
会计职称
注会CPA
经 济 师
税 务 师
评 估 师
精 算 师
高会
ACCA
工程类
建 造 师
造 价 师
监 理 师
安 全 师
咨 询 师
结 构 师
估 价 师
计算机
等级考试
水平考试
更多认证
医学类
执业护士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马上加入VIP
网络课程入口
执业药师
执业医师
执业护士
考试论坛
网络课堂
|
考试动态
|
考试介绍
|
复习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心得技巧
|
执业医师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执业医师考试
>>
考试资讯
>> 文章正文
登 录
|
注 册
|
升级VIP
各地执业医师考试
北京
天津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江西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新疆
西藏
陕西
甘肃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内蒙古
山西
宁夏
青海
深圳
执业医师资料分类汇总
生物化学
医学微生物学
药 理 学
病 理 学
生 理 学
医学免疫学
内 科 学
妇产科学
外 科 学
儿 科 学
精神病学
神经病学
卫生法规
预防医学
医学伦理学
医学心理学
特别推荐
最新热点
·
2006年国家医师资格临床
·
2006年9月执业医师、助理
·
2006年9月24日执业医师考
·
2006年9月23日助理医师考
·
2006年9月23日执业医师考
·
今年首轮全国执业医师资
·
2006年全国临床执业医师
·
06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
·
2006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
·
协和2006年全国执业医师
更多>>
最新推荐
·
2006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2006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2005年口腔执业医师《口
·
2005年临床执业医师《医
·
2004年执业助理中医医师
·
2004年临床执业医师试题
·
2003年执业医师考试《生
·
2000年临床执业医师《医
·
执业医师考试内容速记大
·
执业医师考试外科复习要
更多>>
黑龙江:07年卫生职称考试11月10-30报名
【字体:
大
小
】
黑龙江:07年卫生职称考试11月10-30报名
http://www.exam8.com
来源:中国考试资源网 点击: 更新:2006-11-18 8:55:08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6〕254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和27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规定。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7、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有条件的考生在网上预申报时可直接采集照片。不能采集照片的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进行现场拍照。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1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1]
[2]
下一页
文章录入:zlj3 责任编辑:zlj3
上一篇文章:
南昌:20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南昌:20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吉林:07年卫生职称考试11月10-30日报名
云南:07年卫生职称考试11月10-30日报名
广西: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上海:2007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广东:07年卫生职称考试11月10-30日报名
海南: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湖南: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将开始
江苏:200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昆明:200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重庆:2007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相关说明
新疆兵团07卫生职称考试11.10-30报名
版权声明
如果本网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诚聘英才
站内导航
客服中心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4-2006
考试吧
(
Exam8.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园区(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