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答: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这样安排后塔吊在工作E与工作G之间没有闲置。
问题2:
答: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不合理。更合理的调整方案是: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见图1.7。
问题3:
答: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
(1)补偿赶工费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5天)。
(2)塔吊闲置补偿9000元不合理,因闲置时间不是15天,而是10天。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图1.7 时标网络计划调整图
塔吊按合理的调整方案安排时,其闲置时间比原计划安排多闲置10天,塔吊闲置补偿:
600×10=6 000(元)。
应批准补偿:6000+45000=51000(元)。
试题五:(20分)
问题1:
解:该工程预计合同价=∑计价项目费用 ×( 1+规费费率) ×( 1+税金率)
=(2300 ×180+3200 ×160+80000+100000+30000) ×( 1+3.31%)
×( 1+3.47%)=(92600+210000)×(1.069)=1214384万元=121.4384万元
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措施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金额=∑(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 ×综合单价) ×( 1+规费费率)
×( 1+税金率) ×预付率=(92.600) ×( 1.069)×20%=19.798万元
措施费用首次支付金额=(综合措施费用支付金额+分项工程作业措施费用支付金额)
×( 1+规费费率) ×( 1+税金率)
=(8+10/2) ×( 1.069)=13.897万元
问题2:
解:每月工程量价款=∑(计价项目计量工程量×综合单价)
×(1+规费费率)×(1+税金率)
(1) 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为:(500 ×180+700 ×160)×1.069=21.594万元
应签证的分项工程款为:21.594 ×0.95=20.514万元<25万元
第1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2) 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 ×180+900 ×160)×1.069=30.787万元
应签证的分项工程款为:30.787 ×0.95=29.248万元
20.514+29.248=49.762万元
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49.762+10/2 ×1.069=55.107万元
(3) 第3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 ×180+800 ×160)×1.069=29.077万元
应签证的分项工程款为:29.077 ×0.95=27.623万元
应扣预付款为:19.798×50%=9.899万元
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27.623-9.899=17.724万元<25万元
第3个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 第4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
超过估算工程量10%的工程量为:2700-2300 ×(1+10%)=
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调整为:180 ×0.9=162元/m3
甲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170) ×180+170 ×162]×1.069=11.218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
乙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 ×160 ×1.069=10.262万元
本月完成甲、乙两分项工程量价款为:11.218+10.262=21.480万元
应签证的分项工程款为:21.480 ×0.95=20.406万元
其他项目费用结算款=(零星工作费用) ×( 1+规费费率) ×( 1+税金率)
=3 ×1.069=3.207万元
本月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17.724+20.406+3.207-9.899=31.438万元。